散播疫情最,扩散疫情

-案例回顾-


1月23日,重庆沙坪坝区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重庆沙坪坝、江北区、渝北区已开始管控”的谣言,同日,沙坪坝区刘某散布“重庆沙坪坝、江北区、渝北区已开始管控”的谣言。微信群里的“攀西”。司马河地区已被警方封锁。”1月24日,沙坪坝区王某在网上看到政府部门防疫处置信息后,捏造、散布谣言。


经查,王某、刘某等人涉嫌操纵、散布谣言,利用谣言制造恐慌、引起关注,被警方行政拘留。


疫情期间,网络和朋友圈传播一些虚假信息,近日,小编就捏造、传播疫情谣言的相关法律题采访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余琪。


编辑


王某、刘某等人的行为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于琪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尚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受到追究给予罚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公安拘留。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操纵、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煽动国家分裂、颠覆主权、煽动黑帮头目罪或者犯罪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


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提醒公民什么?


于琪现在自媒体发达了,在微博、微信、论坛等上故意发布或者操纵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来博取关注或者点击,可能会构成犯罪。未经核实而传递虚假信息也可能违法。因此,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不要相信或盲目传播自己无法辨别的谣言,多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和权威媒体的报道,切勿制造、传播、相信谣言。所以。


姓名


一、制造社会舆论犯什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编造、传播足以诽谤他人人格、损害名誉的虚假信息。情况很严重。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所列犯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应当报案处理。


受害人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并向人民法院举报,举证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本篇讲解了散播疫情最,以及一些扩散疫情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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