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车祸现场,漯河 车祸

大河日报/大河客户端编辑刘光超通讯员王立胜杨勇


12月1日,小编从临颍县交警获悉,近日,107县道与061乡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型车相撞。事故涉及一辆电动三轮车,该车司机吴某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时,电动三轮车司机在试图通过路口时没有停车、让行,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路口,也没有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小型车通过十字路口时的速度。脚步加快,悲剧发生。


根据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的裁定,小汽车驾驶员崔某某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吴某某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林鹰交警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通过路口时要注意左、右行驶,按规定停车让行,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切勿争抢车道。所有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允许通行,三轮车驾驶员骑行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通过路口时多等待一分钟,确保安全。


一、漯河市交通事故万国治伤亡起诉去哪里?

如果您在漯河市发生交通事故,因受伤、死亡需要提起诉讼接受治疗的,可以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之前,首先要报案并收集证据,如果需要法律帮助,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漯河车祸现场,以及漯河 车祸对应的这类相关话题已介绍完毕,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有文字均为原创文章,作者:admin

No Comment

留言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