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天铲车干活危险吗,严重违反第十五条?

很多网友都想知道雷雨天铲车干活危险吗的题,关于严重违反第十五条?这样的题,就让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吧!


一、严重违反第十五条?

常见典型违法行为


1.职业违法行为


1-防触电型


非电工从事带电作业或者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带电作业;


电气开关操作、未填写操作或未落实监护制度的;


-3-切换操作不检查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和状态;


防误锁装置的开锁钥匙未按要求保管和使用的;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设备;


安装地线前不进行电气测试;


未办理设备维修工作证或执行工作监督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有能力的人员临时代替其工作的;


跨越安全围栏或越过安全警戒线;


使用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的电动工具;


-11-设备检修,按预定时间停止供电;


设备维修完毕后,未办理工终止手续而恢复设备运行的;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时,安全距离不足或无人监管;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不得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运行灯或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进行。


高处坠落预防


高处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带或不在坚固结构上悬挂安全带


2-焊工不使用消防安全带;


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


沿绳索、脚手架杆攀爬脚手架、竖井等;


在高台或洞边作业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


擅自拆除洞盖、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部设施,无明显标志并及时修复的;


乘坐货笼;


在具有轻质和简单结构的屋顶上工作,例如石棉瓦、油毡和芦苇箔;


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重设施作为承重点起吊重物;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攀爬工具;


使用架设在不稳定支撑物上的梯子进行工作;


绳梯未悬挂在可靠的支撑物上,使用前未仔细检查;


雷雨、大雨、大雾、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可进行高空作业;


登杆前未仔细检查梯子、脚蹬是否齐全;


高处作业时不戴安全帽;


攀爬作业时穿硬底鞋或铁底鞋;


冬季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抗物体撞击和机械损伤


未佩戴安全帽、佩戴不合格安全帽、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的;


高空作业人员未使用绳索转移工具、材料,上下抛物,或高空作业工具、设备无防坠落措施;


高空作业时,建筑材料、工具等应放置在空中或孔洞附近;


悬挂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悬挂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品;吊装未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组装铁件和框架时,将手指插入螺孔中对准;


起吊楼板、接触梁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


未落实起重措施,设备超载,或设备侧向拉动或负载不均匀;


通过或停留在起重物体、高层建筑或在建结构下;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的;


抓斗工作时,进入抓斗工作范围;


请勿占用通道、穿越传送带或站在传送带上;不走安全通道,穿过自卸车工作区域;


跨越煤输送机、绞车和其他作业设备的钢丝绳;


当运输机械不静止或运动时,人们上下传递物体;


运转时打开旋转设备的防护罩,或将手放入防护罩内;戴上手套或用抹布清洁旋转部件或进行其他工作;


坐在、站立或行走在机械旋转、传动部件的防护罩上,或用手触摸运转机械的旋转、传动、滑动部件及旋转工件;


未接触或未鸣响警铃的情况下启动运输机械;


使用起重机、抓斗或其他运载设备运送人员;


转动设备停机检修,未履行工手续,未采取防止误启动措施的;工作结束后,未与值班人员核对并确认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的情况下启动设备;


脚手架上堆放的物品超过其承载能力;


起重作业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非操作人员操作的起重设备——指由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时不戴护目镜,使用钻床、大锤时不戴手套等;


着装不正确,现场穿高跟鞋、凉鞋、长裤、背心、裙子等。女员工没有将辫子或齐肩的头发扎在工作帽上。


防火防爆


未经爆破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子;


动火作业时不办理动火,氢、油管道着火时不按要求接地线;


在没有防止火花措施的氢、油区域使用铁质工具;


压力、带电、充油容器和管道的焊接


焊割作业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作业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在易燃物品和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人看护,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入口处无人看管;


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徘徊,人员站在焊塞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继续对承压部件进行作业;


进入熔炉、汽包、油罐和其他储存化学品和惰性气体的容器之前未能提供足够的通风;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可靠的防止泄漏和火灾措施;


未采取任何措施焊接盛装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的;


炸药、雷管不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无专人保管,物资领退程序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普通仓库;


消防设备用于其他用途并不时进行检查和测试。


2.安装违规


防触电


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里面打开;


现场电气开关设备防护罩不完整,导电部分露;


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要求定期检验;


地线和中性线采用缠绕方式连接,不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式;


变电站结构梯、刀闸操作手柄抱箍、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不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不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电气防误锁装置不完善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电气设备拆除后,仍有带电部件未处理。


高处坠落预防


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检查,或者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设备、管道、孔洞没有坚固的盖子或栅栏;


高空危险作业区域下未设置可靠的安全网;


梯子末端没有防滑装置,也没有人字梯开口的拉绳;


高空作业或夜间炉内作业照明不足;


临时梯材质不符合要求、附着不牢固;


高层建筑的空旷一侧没有栏杆;


深沟、深坑周围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


工厂等生产场所吊装口周围无固定栏杆;


登山装备不合格或未定期检测。


抗物体撞击和机械损伤


平交道口作业没有严格、坚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作业现场周围无安全警戒线或警示装置;


未按要求搭设脚手架;


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效或有缺陷;


起重索具和承重部件未经测试或有缺陷;


空中没有高空作业的防护栏杆和踏脚板;


设备、管道和开口没有被覆盖或围栏。


防火防爆


易燃易爆区域和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不符合消防法规要求、无警示标志的;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间距不符合消防规定要求,无防雷设施的;


制氢站、储氢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域不安装防爆电源开关和设备;


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标识;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罩;


油箱、油管接地不良,接头处漏油;燃油系统管道法兰未采用实心金属导体桥接;


油区现场无明显的消防通道;


消防水压不足,未按要求安装消防水管、消防水带;


调度、办公楼等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


使用中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小于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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